永定法院:以司法温情守护未成年人上学路
2024-06-01 09:57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赵玉凤 | 点击量:1779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赵玉凤)近日,永定区人民法院处置了一起离婚案件。在案件的审理进程中,案件承办的法官获晓,自从双方当事人出现离婚纠纷起,二人的子女小赵(化名)便因情绪低落而抵触上学,而其父母深陷离婚纠纷之中,对小赵的生活与学业皆呈放任之态。

为更进一步关爱未成年人,确保小赵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5 月 30 日,值“六一”节日将至之时,承办法官赶赴小赵家中,为其送上新书包、新文具以及新祝福,助力他开启全新的起点。

在小赵家中,承办法官运用“背靠背”谈话的形式,先是对双方父母展开了法治教育,明确指出父母有责任守护孩子的教育权利,离婚不应成为孩子接受教育的阻碍因素。在获取父母的理解与赞同后,承办法官同父母共同拟定了合理的教育规划,以保证孩子能够在稳定且有支持的环境中持续学习。

其后,法官们立足于孩子的角度,和小赵展开了亲切的交流,知悉他的想法与需求,并激励他保持积极的心态,无论环境如何变迁,都不应舍弃对知识的渴望以及对学习的热忱。

“我懂了,我会努力学习,期望能成为像您一样可以帮助他人的人。”历经反复的交谈,小赵的对抗情绪得到缓解,也逐渐敞开了心扉。据悉,5 月 31 日,小赵已重返校园接受教育。

法官提示,父母乃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婚姻的“终结”并不等同于对子女责任的“终止”。期望父母理智对待婚姻的破裂,多关怀子女,多些时间陪伴孩子,多留一份美好于童年,也期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离婚家庭的孩子更多的关注与支持,共同营造一个有益于孩子成长的环境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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